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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有什么区别

2023-08-11 17:08:22 法务网
一、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有什么区别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区别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行政诉讼活动。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法定代理人不是当事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是当事人,而不是法定代理人;并且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之监护人若丧失了监护权其法定代理人的资格同时丧失。

2.指定代理人是指经人民法院指定,代理当事人为诉讼行为的人。找法网提醒您,现在民事诉讼法中诉讼代理人只有两种: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二、

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区别

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区别有:

1.法定代理产生的依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委托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权是由委托人通过委托授权而产生的,而法定代理权的产生是不以当事人的个人意志为条件的,而是直接源于法律的规定。

2.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也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且一般都属于普通代理或全权代理,没有代理权限范围的特殊限制。找法网提醒您,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则取决于委托授权书的规定,既可以是全权代理,也可以是特别代理,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委托人进行法律行为。

三、

什么情况下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终止的的情况: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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